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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圖片來源:工商時報 
   
 前陣子財政部長才說過: 
 「房仲不用像小七那麼多」 
 這陣子,房地產市場價量都沒起色 
 果然不斷在倒閉  
   
 有房仲倒了 
 就代表有人失業 
 這不管對總體經濟還是個人來講 
 都不是一件好事 
   
 不過呢 
 目前全台灣仍有 6 ~ 7 千家房仲 
 還是比超商龍頭 7-11 的 5100 家 還多 
   
 究竟房仲那麼密集,合理嗎? 
 這跟升斗小民的生活,又有什麼關聯? 
 趕緊看看 ... 
 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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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房仲業的存在
 可以促進資源做有效率的分配
 房仲的經營 
 本質上是靠著對房屋市場以及買賣流程的熟捻 
 來撮合買方與賣方 
 以達成「賣者得好價、買者適其屋」的最適分配 
 我們可以這樣想像 
 如果你有一間房子要賣 
 開價一千萬 
 若不是另外花錢登廣告 
 你就只能在自家門口貼貼紙條 
 可能等了大半年才能賣掉 
   
 
 
 ( 圖片來源 ) 
   
 又或者你因為換工作 
 被迫要搬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
 自己找房、看房 ... 要花很多時間 
 但如果請房仲協助 
 由於他們手上有資料庫 
 可以很快幫助你找到適合的房子 
 一但價格 OK,就可以很快成交了! 
 這也是為什麼委託房仲幫忙 
 即使要被「買賣雙方合計抽成交價金 5%」 
 這門生意還能不斷欣欣相容的原因了! 
   
 那這次的「配角」: 7 - 11 
 又是做什麼的呢? 
 它的業務就更簡單了:進貨 → 銷貨 → 賺價差! 
   
 早年 7 - 11 草創的時候 
 其實沒有那麼賺喔 
 是後來統一集團把好地點都卡起來 
 而且 金流、物流 ... 等各方面都就定位之後 
 才開始「越賺越多,分店越開越多 ...」的! 
   
   
   
   
 如果一項業務會賺錢,當然應該越做越大
 講到這邊 
 我們可以來進行一堂經濟學小課程: 
 「如果一樣產品的 邊際收益  ( MR,多賣一單位商品所能創造的收益 ) 
     超過它的 邊際成本  ( MC,多生產一單位商品所必須增加的成本 ) 
     那麼廠商就應該繼續生產,直到 MR = MC 為止 」 
   
 同樣的原理 
 運用在「開分店」這件事 
 也是一樣喔! 
   
 由於 7 - 11 賺了很多錢 
 所以只要「繼續開分店,能賺更多錢」 
 它就會一直開下去 ... 
   
 同理,全台灣 7000 家房仲會不會太多? 
 答案很簡單 
 ►► 因為 ( 以前 ) 他們很賺錢,所以才越開越多,飆到 7000 這個驚人數字 
   
 
 
 圖片來源:陳金瑩 幼年時的經濟學筆記 
   
   
 平均一間房仲,可以創造 1000 萬的年營收
 以 2014 年全台買賣移轉戶數 32 萬來看 
 以及假設其中有一半的交易是透過房仲來成交 
 一家房仲,一年可以做到 21 戶 
 如果再以 均價一千萬、成交一戶抽 5% 來算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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